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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

記得一個人很簡單,但是忘記一個人卻難很多。

要花上很多時間去習慣。

越是讓自己刻意去遺忘,越是無法從那樣的窠臼中擺脫。

越是讓自己繃緊神經去將相關一切事物隔閡。

麻痺自己的最後,只有連最基本的感官都走失了。

現在起,我想將它們重新找回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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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iniw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